東華大學為教育部確定的內地高校對港免試招生的學校之一。根據教育部教港澳臺辦的文件規定,特製定本簡章。
一、招生計畫和專業
1、2016年我校在香港本科計畫招生免試生15名,分專業招生計畫由聯招辦統一向社會公佈。
2、我校在香港招生免試生,部分專業實行按專業大類招生。按同一專業大類招收的本科生入學後,可根據自身的發展目標、興趣特長和能力等,依據學分制培養計畫,自主選擇修讀本專業大類某個專業。
二、填報志願和考試科目
1、考生填報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聯招辦公佈的專業大類名稱及其代碼;填報按專業招生的專業志願,應填寫聯招辦公佈的專業名稱及其代碼。
2、考試科目由聯招辦按教育部規定及我校要求,在考生填報志願前向社會公佈。
3、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必須達到六科以上(含六科)、參加2016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其中中文、英文成績為3級以上(含3級);數學、通識教育為2級以上(含2級),“校長推薦計畫”以內的考生最低錄取標準可為“3、3、2、2”或“3、2、3、2”。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其中文成績為3級以上(含3級);英文成績為2級以上(含2級);數學為1級以上(含1級)、通識教育為2級以上(含2級)。其餘會考科目也應符合專業要求。
4、學校將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視具體情況安排面試。
三、錄取原則
根據申請者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申請者中學期間學習經歷及面試情況,擇優錄取。
先錄取第一志願填報我校的考生,錄完第一志願考生後,若我校在香港公佈的招生計畫有餘額,可以錄取第二志願考生。原則上不徵集志願。
四、入學與體檢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五、語種限定
中日合作的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的考生進校後外語學習的語種為日語。其他專業的考生進校後外語學習的語種為英語,部分課程採用英語原版教材以英語授課。
六、收費標準與就讀校區
1、學費標準:(1)一般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5000元;(2)藝術類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0000元;(3)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日合作的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和中英合作的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30000元。
2、住宿費標準:每人每學年為人民幣1200元。
3、就讀校區:藝術類、經濟與貿易類、財務管理專業、旅遊管理專業就讀延安路校區;其他專業或專業大類就讀松江校區。
七、畢業生由我校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監製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八、本章程由東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校網址:http://www.dhu.edu.cn招生網址:http://zs.dhu.edu.cn
招生辦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號郵編:200051
招生辦公室電話:021-62379160、62373266
最終有關2016年東華大學本科香港免試生招生計畫以聯招辦網上報名系統公佈的為准。